各税务所:
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核定征收管理的工作要求,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企业为规范重点。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切实落实市局相关工作要求,现对规模企业核定征收管理工作作如下补充:
一、今年规模企业管理的重点是收入超5000万元、实业型企业、建筑企业和享受税收优惠(包括所得税优惠和货劳税优惠)的企业。
二、对上年收入超1000万元的企业拟保留核定征收的,企业应完整填写《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情况说明表》,4月15日前交主管税务所;
同时企业应出具详细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必须详细阐述保留核定征收的理由,并对情况说明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主管税务所应全面调查核实其账簿设置情况、会计核算情况、账簿凭证保存情况、纳税义务履行情况、财会人员配备情况、实际利润率与核定的应纳税所得率差异情况,并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上签署核实意见,5月15日前将上述情况说明和两张表报所得税科。
三、市局对规模企业的阻断方案是:2015年对1亿元以上企业、2016年对5000万元以上企业、2017年对2000万元以上企业、2018年对1000万元以上企业。各所应做好对这些企业的宣传辅导,引导其完善建账建制工作。
所得税科
2015.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