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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注册公司“零首付”
近日,市工商局给所有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送上了一份“元宵礼包”:《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简称“促进就业8条意见”)。 “促进就业8条意见”到底为有志于创业的劳动者带来哪些实惠和便利?记者请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陈学军进行了解读。 “促进就业8条意见”的一大特点就是降低准入成本。其中,创业大学生还能享受“零首付”和“分期缴纳注册资本”的优惠。 新政策第一条明确,凡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可“零首付”注册,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注册资本。这将有效缓解大学生创业缺乏启动资金的难题。按照现有规定,个人创立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因此,新政策出台后,每个大学生创业企业至少可以降低3万元的创业成本。工商部门还表示,即使是外省市的大学生,只要来上海创业,同样能享受这一政策优惠。 ——摘自:2009年2月10日《解放日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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