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下午,亭林经济小区在上海办事处虹梅商务大厦,组织召开企业信息公示专题培训会,邀请亭林工商所副所长李志先作培训讲解。经济小区部门负责人、合作招商点的负责人、部分财务人员3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李志先副所长详细阐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和核心内容。指出,《条例》明确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建立公示制度,明确信用监管,实施联动响应机制,实现信用约束的“严管”目标。《条例》的出台实施,体现了三方面变化:一是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二是企业由对政府负责向对社会负责转变;三是由单纯的行政监管向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统一转变。他希望经济小区和招商点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企业熟知《条例》内容,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使社会公众关注《条例》实施,参与社会监督。
最后,经济小区工作人员现场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操作演示和填报数据的解答。